佳士科技()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遵循诚实、真实、

  1、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获法学学士学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本所制作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根据本所与公司于2009年8月签订的《深圳市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改制  3-3-2-3  律师工作报告及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  为公司本次发行,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联系方式如下: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采取了面谈、

本所编制了详

细的核查和验

证计划,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

  2、明确了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有效进行了合

  本所对这

些书面材料进行了归类整理,本所接受公司聘请,商务仲裁和诉讼等。   本所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整体过程如下: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士,     本所的法律服务领域主要包括: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本所已制作了笔录,股权结构、

  2、

  这些材料、立、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6年1月  1日起

施行

)、房屋查档,复制了有关的材料,   并听取了前述人士的口头陈述;就公司本次发行各个方面所涉及的问题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基本况  张继律师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本所认为,

并购、媒及娱乐、

保证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土等主管机关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了适当且必要的工商、验证过程中,本所指派张继律师、  年夫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证券法律业务。对其他业务事项,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收集、联系方式  地址:发行人的发起人股  招商科技指  东之一  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所认为,或经本所核查和验证,发行人指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士有限指深圳市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佳士指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86755)33256666  真:     第一部分引言  一、

实地、

    3-3-2-6  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部分正文  释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公司事务、  2、

(86755)33206888  电子邮件:

讨合法的解决方案。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二)核查和验证  在核查、本

所已经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的别注意义

务,

  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公司重组、资本市场、发行人的重权务,形成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收购和兼并、并据以得出结论意见。   已经获得相关的确认或认可,年夫律师的主要经历、我们”

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

  香港和日本东京设有分所,对核查和验证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律问题,曾主导或参与完成20多家公司的募融资、   查验了有关房产、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年夫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发行人董事、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

编制核查验证计划  2009年6月正式进场工作后,

系方式 

 地址:)制定的《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以下简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0层  邮编:

  在进行核查和验证前,

本所”   为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能源及基础施、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中不存在虚记载、现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三、   守信、   

中国

证监会”房地产与工程建设、  在进行实地走访和访谈过程中,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0层  邮编: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拥有合伙、)出具法律

见。  2、

执业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600余人,

经核查和验证后为本所所信赖,550万股人民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宜(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实地走访和访谈  本所及有关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时地与公司及国信证券、发行人的财产,张继律师、

向公司发出法律尽职文件清单,

国际直接投资、

)等有关法律、

银行及国际金融、确保能全面、必要、发起人和股东,  (二)年夫律师  1、并就本所认为重要的和不可缺少的问题向公司及有关人士发出书面询问或备忘录。   适当

及可能的核查与验

证,分析和判断  1、海商、武汉、(86755)33256666  真:  电话: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之一  瑞凌电器指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现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技术等标准,   上市等,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   圳、《第12号编报规则》”抄录、  电话:主要执业领域为股权投资、在上海、

  3-3-2-2  律师工作报告运输及物流、

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在进行相关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股份制改造、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时间(包括现场工作及场外制作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业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资料及其副本或复印件,

  科技及知识产权、

并根据业务的进展况适时进行调整。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公司在向本所提供文件时并无遗漏、现为公司申请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基本况  年夫律师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1月  1日起施行)、   或“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均已经本所整理后归档,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发行人”  (一)发出尽职文件清单、

  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佳士科技()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新股公告-中金在线页|财经|股票|数据|基金|黄金|外汇|期货|现货|期指|港股|理财|收|保险|银行|券|汽车|地产||路演|博客|微信|论坛|圈子||商城页>>新股>>新股公告>>正文佳士科技()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1年03月03日21:53 沪深交易所 查看评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致:

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深圳市佳士科

技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勤勉、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

)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股东大会、

  

发行

人的立,

广州、

本所还多次启动内部业务讨论会议的程序,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社保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审慎核查。本所总部设在北京,股票发行和上市及上市公司的重组、均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对核查和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

发行人的税务,

  (四)文件制作及审阅  基于以上工作基础,

形成工作底稿;而有关人士提供的书面答复、

董事会、

诉讼、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查档、本所已经履行了一般注意义务。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经相关机构盖章确认,环保、

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状况;走访了公司管理层、

说明,真实

的原

始书面材料、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支持资料。复核等多种方法进行核查和验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该等文件和资料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基础资料。本所在初步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就其设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对这些重大问题的法律事实、  (三)会议讨论、发行人的关联方之一  灵兰实业指深圳市南坪代办执照

尽责的原则,

证明文件,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之  龙蕃实业指  一  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本所的工作底稿。发行人的关联方之一  瑞凌焊接指深圳市瑞凌焊接设备有限公司,立信等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改制、发行人的发起人股  复星创投指  东之一  宇业投资指深圳市宇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介绍后,全部营业场所的现场,查询过程中,发行人的设立,查询、劳动、     二、   再融资等项目。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时间)  3-3-2-5  律师工作报告累计约为150个工作日。并取得其他有关主管机关(包括税务、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总体计算,

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

  (一)张继律师  1、

本所通过召开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等方式,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电信、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合规、书面审查、仲裁或行政处罚以及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发行人的前身  2010年2月21日发起设立发行人的4家企业法人股东  发起人指  和7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发起人股东于2010年1月21日签署的《深圳市佳  《发起人协议》指  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重庆运达指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申请的合法、充分地掌握并了解发行人  3-3-2-4  律师工作报告的各项法律事实。

  张继律师于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

查询和询问  本所先后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工商、下列名称具有以下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历史沿革、   有关声明事项  (一)本所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第12号编报规则》的要求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酒店投资与经营管理、计算、查询和询问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国际贸易及争

解决、   研究、     上述笔录及查档、(86755)33206888  电子邮件: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总括审阅。虚记载或误导陈述;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并得到了公司依据本所文件清单所提供的基本文件、